Post date: Jul 25, 2010 7:6:54 AM
本文載於2010-7 技師報711期
黃富郎1 蔡道賜2 張渝江3
1三合技術工程有限公司經理
2三合技術工程有限公司總經理
3教育部耐震能力評估補強專家審查委員土木技師 台灣綠圖負責人
前言
台灣地處環太平洋地震帶,地震頻傳。自1999年921大地震以來,鋼筋混凝土建築物之耐震能力評估與補強一直是執政者作為保障人民生命財產的重要施政項目之一,土木結構技師投入此項工作者眾,其工作具高度技術性與複雜與繁雜,自921以來已完成泰半公有建築物之耐震能力評估與補強,而因2008年發生金融風暴而政府發放消費券擴大內需,進而更詳盡著手進行地方政府管轄之國中小校舍之耐震能力評估與補強,因中部在九二一前為所不知之強震區,於此一次擴大內需振興經濟之國中小校舍耐震能力評估補強中為主要之標的。
現行作法與困境
進行耐震能力評估與補強保障學童與學子之安全極為重要,自1999年以來耐震能力評估之方法經過幾次遞嬗,先以強度韌性法為主,至國家地震中心發展出可符合台灣,可受公評與驗證之非線性側推方法後以其側推非線性容量震譜法為主。因1999年以來早期耐震能力之評估與補強較著重在上部結構之行為分析與設計,至近期對上部結構之了解益深,進而探討基礎之行為與補強。但中小學校舍時有近甲子之校舍,其圖說早已亡軼不可考,就其基礎型態為具地樑獨立基腳,或僅獨立基腳,或板或筏基,在無圖說之狀況下皆莫衷一是。
近年教育部於擴大內需方案下之中小學校舍之耐震能力補強設計委以國家地震中心管理與審查,而國震中心人力自然不足以處理諸多之審查案,同時專家學者濟濟亦投入審查。即便審查者學有專精,但因審查具程序規範尚無實體規則,故審查常見不同之審查者有不同堅持,而基礎型態為何為其一之爭點。
因無圖說,若耐震能力評估與設計以評估設計者自我的想像或經驗臆測基礎型態,常為審查者所挑戰之點。而眼見為憑常是最直覺之論點,故要求開挖基礎以查驗其基礎型態時有所聞。但開挖涉及學童學子安全與後續維護之困難,同時開挖費用於合約之外,若審查者或校方不支付此一費用而堅持此一作法常發生困境。本文介紹透地雷達應用於建築物結構基礎型態探討之非破壞檢測作法供參酌。
(全文請詳附件)